各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38号),经报财政部同意,本次下达你区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656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见附件)。该项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各区财政、民政部门应切实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及核算制度,接收各级财政、审计及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中央直达 资金金额 |
支出功能 分类科目 |
支出经济 分类科目 |
备 注 |
思明区 |
321 |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38号),现下达各区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656万元。 2.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
湖里区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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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 |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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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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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 |
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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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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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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