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卫健委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12-02 10:13
市卫健委: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77号)要求,现追加你委500万元(具体科目、项目、金额详见附件)。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上述资金纳入你委年度部门预算支出进度考核范围,请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省级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省级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 备注 | ||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 | ||||
1.临床类别基地 | 2.口腔类别基地 | |||
功能科目 |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
合计 | 500 | 200 | 300 | |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500 | 200 | 300 | 厦门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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