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12-31 09:19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79号),现下达你区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共计53万元(具体补助项目和金额见附件)。本次下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
各区财政、民政部门应切实加强专项经费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及核算制度,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及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分配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中央直达 资金 |
支出功能 分类科目 |
支出经济 分类科目 |
备 注 |
思明区 |
22.07 |
2081002老年福利 |
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79号),本次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共计53万元,具体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入住养老机构,对其因收入水平低而无法负担集中照护支出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
湖里区 |
6.52 |
|||
海沧区 |
6.07 |
|||
集美区 |
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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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 |
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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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
6.48 |
|||
合计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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