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16号)文件精神,现追加你部门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5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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