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时间:2021-11-30 18:22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决策部署,厦门市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积极推动将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

一是2021年下达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市级奖补资金3.18亿元,保障202130个试点示范村和8条示范动线建设任务,补足2020年试点示范村和动线建设任务资金缺口。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动线建设市级资金奖补机制,试点示范村纳入原有财政投资体制进行奖补;非试点示范村按实际投入的4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举办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培训,及时协调解决在线监管平台推广应用中的问题,真正发挥在线监管平台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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