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财决批行〔2015〕18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管理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综合管理,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财政局部门包括1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财政局机关 |
财政拨款 |
92 |
85 |
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 |
财政拨款 |
40 |
34 |
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15 |
15 |
厦门市财政支付中心 |
财政拨款 |
24 |
22 |
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35 |
35 |
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15 |
11 |
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 |
财政拨款 |
15 |
1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厦门市财政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落实好已出台的积极财政政策措施,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市实施“美丽厦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稳增长调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一是筑牢实体经济基础。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扶持政策,为企业减负;扩大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基金规模,多举措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上水平;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创立自主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外贸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出口。二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软件园三期、厦门科技创新园等园区建设,促进重大项目生成落地;鼓励企业开辟周边港口支线及拓展内陆腹地,推进航运交易市场发展;对旅游项目开发、新开客运航线给予奖励,吸引更多专业高端展会在厦举办;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建设特色商业街及专业市场,拉动消费经济增长。三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抓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资助产业科技研发项目,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机构、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实施,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厦创业。
(二)着力保重点促提升,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一是拓展岛外提升岛内。高标准、差异化建设新城,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和社会事业向岛外布局;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向纵深开发,高起点建设国际邮轮城等一批项目,实施轮渡码头、火车站站房改扩建工程。二是增强城市辐射能力。加快海沧隧道、北站动车运用所及普速出岛等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推进翔安机场造地工程,开工建设轨道交通一号线,建成厦深铁路和厦漳跨海大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深化小城镇试点改革,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提升和品牌建设,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实现规模化生产;鼓励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民增收。三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继续增加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的投入。加大海域清淤及岸线整治,续建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启动岛外十大溪流综合治理;推进环岛路沿线截污工程改造,西部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绿化美化城乡环境,建成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着力打造美丽厦门。
(三)倾力解民忧惠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提升教育水平。新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统一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落实义务教育、中职学校免费及各类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加大与省部属高校共建力度。二是增进民生福利。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着力构建层次多样、功能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加快翔安医院、五缘医疗园等项目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行政村卫生室。三是丰富文体生活。文化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好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市运会等大型活动,建成市运动训练中心等文体设施;开建全省首个闽南非遗主题公园,推动鼓浪屿、闽南红砖古厝申遗,华强文化主题公园开业。四是加强公共保障。加大投入解决市民关注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交通智能系统,加速打通“断头路”,建成一批下穿通道和公共停车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高质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绿色蔬菜基地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应急救援和减灾防灾体系,增强市民安全感。
(四)致力抓改革提绩效,推动财政科学发展。一是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区级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有机制衡的管理体系;强化对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各环节的监管,促进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提升资金效益。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成本;盘活政府闲置资产,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集中财力办好大事;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推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完善监管模式。实现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市区贯通,跟踪监测重点税源;运用信息手段对财政资金实时监控,重点检查民生领域资金的使用;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提升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综合管理水平。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厦门市财政局部门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8360.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5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2389.66万元。
2. 其他收入1265.19万元。
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1.99万元。
4. 上年结转和结余4643.22万元。
(二)2014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8360.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003.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978.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5.95万元,公用支出632.13万元。
2. 项目支出8025.51万元。
3. 结余分配905.76万元。
4. 年末结转结余4450.7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618.7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849.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审核中心、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支付中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4个参公事业单位(以下称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事业运行460.19万元。主要用于会计服务中心、财政信息中心2个事业单位(以下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19.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13.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24.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45.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59.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8.3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业务经费支出。
(九)预算改革业务11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预决算工作经费支出。
(十)财政国库业务41.1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国库业务经费支出。
(十一)信息化建设736.8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网络通信费、维护费等支出。
(十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944.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文化艺术中心、工人体育馆广场、厦门规划展览馆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支出2733.8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费用55.38万元,房产处置相关税费158.4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政网络安全隔离区数据交换平台等系统建设经费380.14万元,财政投融资项目及其他支出项目评审业务工作经费415.00万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证照费231.33万元,全市财会干部业务培训费115.38万元,财政票据、报表、财政审核资料印制费等支出121.25万元,注册会计师行业、评估行业、政府采购行业管理与珠心算等级鉴定等工作经费421.91万元,其他财政业务支出311.46万元。
(十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十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8.84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经费支出。
(十五)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67.30万元。主要用于外经贸工作经费支出。
(十六)其他支出1598.88万元。主要用于房产处置相关税费1484.87万元及房产修缮费114.01万元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0.33万元,与2013年198.05万元同比下降3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8.16万元,主要用于林日清随财政部赴瑞士参加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柯碧如随厦门市港口管理局赴美国墨西哥古巴开展航运业务交流和商贸洽谈,徐丽珊随厦门市卫生局赴荷兰丹麦瑞典开展医疗产业项目招商,韩景义随厦门市友协访问新西兰,吴臻随福建省财政厅赴英国税收制度和税制改革学习培训班。2014年本单位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25.01万元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3%,主要是: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7.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与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55.44万元和运行费84.82万元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 %和9%,主要是: 201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和运行费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4.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2批次、接待总人数1481人。与2013年公务接待费32.78万元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6%,主要是: 本部门2014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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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财政局运行管理: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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