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厦门市提出的28项关税降税建议被采纳
时间:2021-01-05 17:51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厦门市提出的26项核心航材及2项集成电路耗材进口关税税率降低建议被采纳!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少关税成本近2500万元。

26项核心航材降税建议被采纳

一直以来,厦门市高度重视航空维修产业发展。市财政局积极向关税主管部门建言献策,为将厦门打造成为全球重要“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营造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2020年4月,在财政部、海关总署的指导及厦门海关的支持下,3项依赖进口的航材准确确定了进口归类位置,明确适用1%的进口关税税率。厦门市财政局针对航空维修企业提出希望进一步降低进口航材关税税率的建议,深入新科宇航等14家企业调研,会同厦门海关全面了解企业诉求。经走访摸底,慎重研究,再次向财政部建议降低部分进口单价高、使用频率高且关税税率高的核心航材关税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中,我市提出的26项航材关税降税建议均被采纳。其中“飞机发动机用气压作动器”等25项进口关税由14%-4%降到1%,“飞机发动机用二极管整流桥”进口关税由1.7%降到0%。预计全年可为我市航空维修企业减少关税成本近2000万元。

我市航空维修企业均表示,降低进口航材关税将有助于企业大幅降低维修成本,可以更多地承接境外转移的维修订单,进一步拓展国内维修市场,促进我市航空维修产业发展。

2项集成电路耗材暂定税率建议被采纳

经摸底我市集成电路企业诉求,2020年9月厦门市财政局向财政部上报了多项降低集成电路耗材关税税率的建议。此次2项建议被采纳。

其中,“集成电路用真空泵”关税税率继续维持由8%降至5%的优惠进口关税税率;“掩模版”进口关税税率由5.6%降低至3.8%,预计全年可为我市集成电路企业减少关税成本500万元。

近年来,厦门市财政局发挥计划单列和贴近一线的双重优势,优化关税工作方法,坚持多渠道问需于企业,结合全国产业发展方向,提升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时效,得到了财政部的认可和支持。

同时,市财政局坚持主动上门推送政策,让好政策转化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确保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实处,为我市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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