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持续强化财政支农政策供给。结合“三农”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优化政策思路理念,着力提升政策精准性、有效性与可持续性,多措并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突出支持重点,筑牢农业“压舱石”
市财政局切实履行政府投入责任,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一是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今年修订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措施,在原有水稻种植每亩每季补助750元的基础上,对每季种植水稻面积达3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额外给予每亩200元的叠加补助,确保补助力度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最优,有效稳定我市粮食播种面积、促进粮食产量持续增长。二是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出台促进畜牧业发展扶持措施,围绕现代化养殖、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推动畜禽养殖生产向绿色化、现代化转型,增强我市畜禽产品供应保障能力。三是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十四五”期间,推动建成高标准农田2.6万亩,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00万元,兑现蔬菜种子种苗扶持政策近1000万元,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拓宽投资渠道,注入“金融活水”
市财政局持续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通过基金、保险、担保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一是设立农业信保基金。在现有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模式的基础上,2024年由市财政局和市农担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规模3000万元的农业信保基金,采用信用、保证的担保方式,为农业经营主体“增信”,支持涵盖一二三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其关联个人的流动资金贷款,预计最高可撬动贷款规模6亿元。截至2025年7月底,该基金贷款规模超2亿元,惠及近150户农业经营主体,业务覆盖农林牧渔生产、农田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和流通、农业农村新业态项目等领域。二是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推动设立规模1亿元的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基金,采用“直投项目”模式,重点投向乡村振兴相关领域。2025年,该基金已储备7个项目,涉及农业种子、农产品深加工、农药农资、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等方向。三是优化农业保险政策体系。修订完善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生猪价格保险、设施大棚保险等政策,丰富保险品类,扩大覆盖范围。遴选5家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农业生产提供多层次风险保障。
三、强化资金统筹,提高使用效益
自2023年起,市财政局牵头整合跨部门性质相近的涉农资金,设立“大专项”,三年来,累计统筹投入9亿元。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支持各区统筹用于“厦乡趣”农文旅活动、乡村振兴示范村、精品村建设、都市设施农业等项目,有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和乡村产业振兴。改革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一是资金效益明显提升。通过“大专项”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和项目分割,赋予区级更多使用权限,优化资源配置。二是项目储备质量提高。市级组织专家对区级申报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并根据排名分配资金,引导各区加强项目策划和实施,提高项目生成质量和建设效率。三是绩效导向更加突出。市级对各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目标导向,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体系,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为谱写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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