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政扶持农业产业政策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7-03-23 16:16

政策原文链接

一、出台背景

虽然我市城市化水平总体较高,但城乡发展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和城市居民相比,农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特别是集体经济普遍薄弱,村集体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低,因此很有必要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集体致富、共同奔小康。

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6121日在同安区调研是特别强调要“调整财政对农村产业扶持补贴政策,转变直接补给个人的做法,改为补给村集体作为股本金,在做大增量中增加村财收入”。

二、政策解读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水利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财政扶持农业产业政策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财农〔201711号)于2017323日正式印发,现将该“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主要是对现行的4个涉农扶持政策(农村青年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为扶持对象,加以扶持,其他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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