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2-02-13-2024-007 主题分类 会计类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文 号 厦财会〔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时间 2024-04-19
标 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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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财会〔2024〕5号

 

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时代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控制主体责任,推进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积极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     

  (二)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应当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对于往年易错的地方予以重点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编制并报送《2023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注重分析应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总结经验成效,报送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严守保密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 

  二、编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

  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向中央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的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不纳入我市编报范围。

  (二)编报方式

  1.网络报送

  我市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采用网络版进行报送。各单位通过登录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主页的“统一报表系统”(网址https://112.48.134.200:440/),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系统登录需要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注册登录)。

  2.区属填报

  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填报事宜由各区财政局与久其公司联系确认。为确保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能及时通过统一报表系统报送内控报告,各区财政局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时间做好本区内控报告信息系统初始化、填报支持等基础性工作,保证本区内控报告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殊报送

  不宜采用网络方式填报的单位,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单机版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视屏讲解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采用单机版报送的单位应当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以及从单机版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数据文件,通过光盘离线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报送要求 

  1.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对下级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在编报系统中生成下载本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本地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在编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各区财政局至少报送2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各部门(市属一级预算单位)应于2024年5月2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级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初审结果对报告进行修改,并在编报系统中生成下载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在编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有二级预算单位的市属部门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部门所属单位内控报告报送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总结评价

  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对各地区、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抽查工作,并结合各地区、各部门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关于内控报告编报资料

  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说明等请在内控编报系统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查看。

  (三)工作联系方式

  编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沟通。

  技术支撑电话:0592-2685010

  业务联系电话:0592-2858137

  邮箱:kjc@xm.gov.cn

  附件:1.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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