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2-02-13-2025-012 主题分类 会计类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文 号 闽财委审厦〔2025〕7号
成文日期 2025-06-25 发布时间 2025-06-25
标 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厦门市寰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厦门市寰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2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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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财委审厦〔2025〕7号

  

厦门市寰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厦门市寰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厦门市寰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事务所的合伙人如下: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籍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陈美珊

110002960085

中国(内地)

14.9

14.9

张立宏

220100230306

中国(内地)

22.9

22.9

  三、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陈美珊。

  四、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五、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不含证券/期货业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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