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2-02-13-2026-003 主题分类 会计类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文 号 闽财委审厦〔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1-22 发布时间 2026-01-22
标 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2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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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财委审厦〔2026〕3号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李国宝。

  三、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402室-A795。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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