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12-02-13-2026-003 | 主题分类 | 会计类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 文 号 | 闽财委审厦〔20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时间 | 2026-01-22 |
| 标 题: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 ||
| 有效性: | 有效 | ||
闽财委审厦〔2026〕3号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李国宝。
三、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402室-A795。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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