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2-14 09:42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
字号: 分享:

 

2014 年我市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907.8亿元,增长10%,地方级财政收入初步计划安排544.5亿元,增长11%,为实现上述目标,2014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保障美丽厦门建设为己任,努力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继续狠抓财源建设。 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支持经济发展和城市空间优化,打造新的财税增长点。一是力促经济增长。 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经济发展仍是硬道理, 要积极 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适时预调微调各项扶持政策,促进企业效益与税收的同步增长。创新产业扶持机制,逐步统筹整合各类产业扶持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产业、重大园区和龙头企业,建立以产业龙头项目延伸拓展产业链的体制机制。更多采取贷款贴息、绩效奖励等方式,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补助,加大产业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人才引进等基础领域支持力度,撬动市场和企业的内生动力 二是推动投资拉动。 通过公共预算、土地基金、银行融资、上级资金等渠道,多元筹资保障“美丽厦门”重点实施项目,切实提高城市承载力和宜居水平。 完善重大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机制, 加快软件园三期、科技创新园等园区载体建设,积极做好重大项目财税配套服务, 推动已签约落地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研究以市场化方式创新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机制,针对轨道交通、翔安新机场等项目提出具体的筹融资方案,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固定投资持续增长。 三是确保收入应收尽收。 收入任务的完成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税收方面,要在不收过头税的情况下,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各级财税部门要共享税源基础数据,动态监控税源入库和增减变化,在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的同时抓好税收征管,确保税源均衡稳定。非说收入方面,要开展非税收入重点项目跟踪,充分调动各执收单位积极性。各区、各部门要严格实施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闲置和利用率低的国有资产,对岛外新城、保障房等配套商业项目进行有效开发和运营,拓展非税收入来源。
加大资金集聚力度。 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 必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一要加强结余资金管理。 按照中央要求, 结合存量资金审计整改工作,2014年将 加强资金统筹力度 ,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清理 归并结存在专户的资金。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结转一定年限以上未使用完毕的资金予以清理规范。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执行中按照先使用结余资金再预算追加的原则,鼓励各部门有效消化结余规模。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除了盘活我市现有存量资金外,还要积极通过上级渠道,丰富资金来源。近年来,中央对我市的补助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且仍有较大的争取空间。 2014 年财政部门除了继续从财政部渠道争取中央专款外,将指导和配合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途径,积极反映我市的特殊情况,尽可能争取上级支持。
提高支出保障水平。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安排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着力提升支出的质量和效益。 一要加快项目实施。 对市委、市政府已确定并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改革事项,各部门要抓紧资金申报,提前做好政府采购等前期工作。财政部门要主动做好资金拨付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审核、下达项目用款额度,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情况,减少资金滞留,确保资金拨付到位,以保证项目如期实施。 二要细化资金安排。 对年初预算未具体落实到项目的资金,各部门要抓紧落实到具体项目。对超过期限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财政部门将制定办法,对不能落实到项目的资金统筹用于急需支持的领域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支出。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今年,我市还将研究推进7类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清理规范工作,改变以往先定资金再排项目的做法,按照项目的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安排支出,在继续确保重点领域支出需要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要提高支出均衡性。 各部门要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在加快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每季度的支出计划,不要把支出压到第四季度,甚至12月份再集中体现 。今年,各部门支出进度情况将继续通报市政府,财政部门还将加大支出进度考评力度,切实 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支出的均衡性和进度问题,往年都有出现 12 月份中下旬还在下项目,支出执行不了的问题,今年我们会制定相关办法,对此加以完善。
(二)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逐步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也是财政改革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市预算编制主要采取“基数加增长”方式,支出结构相对固化,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约束性不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不完整等问题,有必要结合中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尽快强化地方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制度。 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流程和决策程序,完善预算编制的各项制度,包括公共经费定额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性。二要进一步明晰财政和各个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各司其职,强化各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三要完善预算调整制度,增强预算约束力,逐步解决预算追加过多等问题。
强化支出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预算管理的重要抓手,今年要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评审,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建立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对重大科技专项、城市维护专项、民生保障、教育投入等社会关切度高的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引入外部评审力量,试行重大项目第三方绩效评审。强化绩效评审结果的应用,将部分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逐步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探索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能有效提高财政工作的预期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今年将探索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研究制定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试编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中期风险评估,做好财政风险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并选择2-3个区开展区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请各区财政部门、各部门做好准备,积极配合。
(三)以“三公经费”公开为契机,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要求,从今年起,我市“三公”经费信息将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倒逼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好厉行节约的系列制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积极落实厉行节约制度。 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前提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已结合中央要求出台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近期还将协调有关部门抓紧修 完善培训、会议、差旅、接待等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公务活动开支标准调整机制。为确保各项厉行节约制度执行到位,今年,我们将重点开展 公务支出监督检查, 建立公务支出管理跟踪问责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执行力。 各部门、各区要按照厉行节约制度的要求,及时调整内部财务管理和公务支出控制办法, 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和标准内列支公务活动支出, 确保厉行节约各项制度在本部门、基层单位和镇街执行到位。
严格规范公务支出。 为落实中央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起市直各预算单位取消执行从公用经费定额计提法人基金政策,原有法人基金转为公用经费结余,按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处理。 今年预算不再安排各部门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并逐步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从今年起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编制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建议,经批准后纳入单位预算,在执行中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同时,为简化手续,各单位不必再填报出国(境)经费支出先行审核表,因公临时出国购汇审批及核销手续也改由各单位负责,不必再到财政部门办理。上述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出于更好地强化公务支出管理的考虑,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按公务支出规定要求执行,严格实施公务支出总量控制,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稳妥实施“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2014年起 除涉密等特殊部门外,市区两级 “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向社会公开,其中政府“三公”经费由市区财政部门分别公开,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公开。市里已经下发了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近日也专门召开了工作布置会,请各区、各部门切实履行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公开内容、口径、形式统一规范。为妥善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的衔接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尽快制定“三公”经费控制办法,在预算限额内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尤其要强调的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关于“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各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将成为以后年度的基数,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如实填报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各部门2013年所有财政拨款用于“三公”经费的支出应全部列入“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科目,原列在其他科目的“三公”经费支出,也要一并调整到上述科目。在“三公”经费公开过程中,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舆论和民众提出的问题。各区要指导和部署好本区“三公”经费公开,共同确保我市“三公”经费顺利平稳公开。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密切关注中央改革动向,根据中央的要求,逐步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探索研究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逐步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四)以市区协同发展为目标,适时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执行以来有效调动了 区级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但由于受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仍存在各区收入分配机制不够统一,园区体制设计较为复杂,市级统筹能力有所削弱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理顺和调整。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将适时调整和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一是统一规范市区收入分配。 实施全市统一、规范的市区收入分配制度,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围绕主体功能区发展定位, 完善市级统筹园区建设、项目招商等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共建园区税收共享和财政保障机制,调动市区两级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土地收益分成体制 在统筹考虑土地开发成本、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最优化以及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完善市区土地收入分配政策和房屋拆迁机制,加快推进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统筹财力促进城市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 结合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理顺市、区财权事权,制定市对区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完善以客观因素为基础的规范、透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转移支付机制的调节和补充功能,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镇街财政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中央、省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我市镇街财政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镇街财政工作制度,促进镇街财政内部管理规范化。结合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促进区级完善区对 镇(街) 管理体制。
市区财政体制包括各园区财政体制调整后, 市区两级、区与区之间要既有统筹、又有分工、互有侧重。 各区对镇(街)的管理体制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要让镇(街) 重点发挥贴近企业和基层的优势,做好服务企业和民生保障的工作 ,不要再鼓励镇(街) 走全民招商的老路。
(五)以创新管理为手段,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
今年,中央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我市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逐步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财政管理模式,抓好各项财税改革在我市的实施工作
推广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将社会能够办好的事项交由社会办,可以增加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有效节约人力、物力、财力,进而改变过去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结合中央改革精神, 根据市委安排,2014年 财政部门将牵头制定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一要解决“买什么”问题。通过梳理购买服务的内容和事项,研究制定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重点选取教育、文化、市政市容、劳动就业服务、社工服务、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作为2014年试点项目,编列2014年购买服务计划,动态调整并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各区也可以进行一些试点和探索,在成熟的基础上,在予以推广。二要解决“向谁买”问题。明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机构范畴和应具备的基本准入条件,根据实际项目确定承接对象的资质条件。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和资质审查,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支持发展有实力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社会力量。三要解决“怎么买”问题。今后,各部门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一并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和采购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严禁转包行为。这里要强调一下,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只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变化,绝非是在预算之外再新增安排一块经费,各单位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编排经费,严格履行政府购买程序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注意廉政风险防范。财政部门将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 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已于去年完成了事业单位预分类工作。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央、省部署,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是 根据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和分类,研究制定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对承担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提供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予以经费保障,并在预算管理中逐步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对承担一般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提供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二是 在拓宽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实施范围的基础上,推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将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渠道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 完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相关财务规定 三是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按照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四是 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事业编制审批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通过财政预算控制用人规模的办法,推动“养人”向“办事”转变。
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近年来,各区、各部门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的部分项目提供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但也造成了部分优惠措施无统一的标准,随意性较大,引发区域间无序竞争和税源抢拉等问题。中央把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列入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中央具体办法还没有出台,待中央政策出台,我们将根据中央要求具体落实, 对各区、各部门自行出台的 财税优惠政策开展全面清理规范工作, 将现行的土地、税收换项目转化为以项目促企业落地。 请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共同做好这项工作,通过这次至上而下的清理规范,营造一个公平稳定的投资环境。此外,中央已经明确,今后税收优惠政策必须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各部门、各区对此要有统一认识,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强化公共服务和管理,积极转变招商模式。
积极对接财税制度改革。 今年,我们将稳妥实施营改增试点扩围,延续施行营改增过渡扶持政策,做好试点运行分析工作,确保营改增试点平稳运行。加强与中央、省的沟通,跟踪了解房产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动向,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与此同时,今年还将密切关注财政部《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会同人大做好《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修订工作。
(六)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债务风险事关大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六大重点任务之一,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对债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投融资机制,在积极支持建设发展的同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下一步,随着重大基建项目的集中上马,债务控制难度会加大,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监控。
科学防控债务风险。 制定《厦门市本级政府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偿债准备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具体措施, 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新增财力优先用于补充偿债资金来源。加强债务动态监测, 按照 《厦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预警监测实施办法》的要求,每半年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指标进行评估 ,对 风险评估后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逐步消化已形成的债务,及时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请各区按要求 及时报送债务计划和债务数据增减变化情况,便于市里及时掌握各区债务状况,做好风险预警和控制。
积极用好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作为资金成本低、资金来源规范稳定的筹融资方式,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有力支撑。2014年,我们将向财政部争取不少于14亿元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扩充基本建设资金来源。此外,我们还将积极争取成为 地方自行发债的试点省市, 逐步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系,坚决制止违规举债行为。
改革财政投融资机制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楼部长专门给全国财政干部作了公私合作模式 (PPP) 培训。今年,我们要 积极运用PPP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土地综合开发,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机制, 创新化解政府债务规模。 继续通过 资本金注入方式,引导国有企业发挥自主融资功能 ,梳理市级可用于重大项目的资产、资源情况,实施以一定比例国有资产融资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政府性债务一方面要注重防范风险,另一方面要探索清理开渠,创新管理方式。
清理规范融资平台。 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今年我们将联合国土、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管理,将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偿债资金来源,有序清偿融资平台存量债务。 下一步,市里将密切关注了解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改革动向,及时完善我市融资平台的管理运作模式,各区对此也要早作准备,积极 应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600429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