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厦财函预〔2019〕5号
答复类别:B类
苏永全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62号《关于将交通罚没收入拨回同安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一直积极支持全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同安区发展及保障能力提高。接到本份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政策可行性,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市级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等方式,加大对岛外区尤其是同安、翔安等薄弱区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道路等基建投入向岛外区倾斜
2014年以来,市级基建资金年均投入超过250亿元用于岛外新城和主干道路、学校、医院、水利工程等建设,占市级基建支出的超过八成。
其中,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市级综合统筹交通罚没收入在内的各项收入,2018年投入超12亿元支持同安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于同翔大道、同安东路、同安大道建设、农村公路补助等项目,同安区交通基础设施正在加快完善。
(二)交通整治等专项补助向同安、翔安倾斜
考虑同安、翔安交通事故亡人数量较高,为支持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市级按区级支出50%的比例安排工作补助经费,分别补助同安、翔安500万元。2018年继续给予等额补助。
(三)财力安排向岛外区倾斜
一是市区土地收入分成向岛外区倾斜。考虑到岛外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对岛外区经营性地块出让净收益由市、区按25:75分成,远高于岛内区75:25的分成比例。以同安区为例,本轮体制实施以来(2013年)同安区分得土地出让收益175亿元,增强了同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能力。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向同安、翔安倾斜。为促进岛内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实施全市相对统一的财政分配体制的同时,市级通过实施财力补助增长机制、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同安、翔安两区给予额外补助。以同安区为例,2014年以来给予上述补助共23.1亿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同安区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今后仍需持续投入资金进行道路升级改造的意见。关于您提出的“将同安区上交的道路交通违章罚没拨款全额拨回同安区”的建议,由于市公安局是市垂管部门,全市主干道的交通管理、交通安全设施和治安监控设施,主要由市级投入和运营;如将交通罚没返还区级,可能导致市区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实际中也不好区分和操作。因此,实际中市级通过项目建设、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区级。
下一步,市级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支持同安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同安区申报转移支付资金,并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尽快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同安区各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尽早开工,发挥效益。
(二)继续将财政资源适当向岛外区倾斜。延续现行市区土地分成机制,在收益分配上继续向岛外区倾斜;优化对区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各区财力情况、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和区域发展基础等要素,加大对薄弱区的补助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志成
联 系 人:李乐乐
联系电话:0592-2858173
2019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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