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财函预〔2020〕3号
答复类别:B类
尊敬的范清华委员:
您提出的《化解商业写字楼空置率高的建议》提案(第20201007号)收悉。作为该提案分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您所提的上述提案,针对“扶持力度应直接体现在各类补贴及配套支持上”的建议与您进行电话沟通交流,围绕商业写字楼的扶持政策、税收政策执行上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梳理我局在破解写字楼招商难题上采取的措施,根据提案所提建议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出台办公用房补助政策
我市坚持抓招商促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鼓励企业在厦购置或租用商业办公用房,近年来陆续出台各类补助政策。一是针对总部企业及成长型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助,按购房款的5%给予购房补助或按年度租金连续3年给予30%、20%、10%的租金补助。二是对各类金融机构在厦购买、租赁办公用房给予分类补助。三是鼓励新经济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和集聚发展,由各区、管委会对入园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助。
(二)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地方没有自行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近年来,我市财税部门积极落实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办公用房运营企业纳税有困难的,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局将充分利用各项招商政策,鼓励引导招商项目企业购置、租用空置的办公用房,同时积极配合发改、规划部门做好办公用房规划、布局等各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向光
联 系 人:方静
联系电话:0592-2858176
厦门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7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