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09-2023-013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财函事〔2023〕8号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财函事〔2023〕8号
答复类别:C类
民革厦门市委:
《关于解决厦门市水资源紧缺问题 提高城市风险应对能力的建议》(第20232017号)由我局分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水资源是维持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资源,我市水资源匮乏,民革厦门市委提出的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相关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做好九龙江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水质水量保障工作
九龙江是我市重要供水水源,占我市原水总量的80%以上,我市每年根据财政收入、用水量等基数上缴流域补偿资金,用于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等。今年,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进一步明确,以“改善者收益、恶化者赔偿”为
原则,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优化细化水环境质量考核权重,将进一步推动流域范围的市、县(区),特别是上游地区持续改善水质。
(二)发展海水淡化
目前,厦门市的海水淡化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厦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 (2015-2030年)》中提出推进海水淡化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我局积极配合推进海水淡化工作,2023年下达《厦门市海水淡化利用规划》前期编制经费108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海水淡化规划设计;同时参与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的调研,学习青岛、舟山海水淡化经验做法,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推动再生水资源利用
我市积极推动再生水资源利用工作,利用效率与节水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再生水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绿化灌溉及道路冲洗等,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2022年,我市制定印发了《厦门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推广实行使用者付费,再生水供应价格由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确定。同时,为鼓励企业使用中水,出台了关于工业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以及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引导企业实施再生水利用项目。
(四)积极保护汀溪水库等饮用水资源
我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出台汀溪水库、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对汀溪水库和莲花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内行政村村民实行生态补偿;二是2021-2023年,市财政共计安排约8350万元,用于支持汀溪水库除险加固、汀溪水库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与维修养护、汀溪水库群防汛抗旱等汀溪水库项目建设。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海水淡化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政策,做好对原水及再生水等工程的财政保障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助力缓解水资源紧缺问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纪豪
联 系 人:蓝希芃
联系电话:0592-2858272
厦门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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