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厦财法〔2021〕6号
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厦财监〔2016〕18号)等规定,现制定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 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厦门市财政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
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主要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
二、抽查原则及内容
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按照随机确定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实施抽查。重点围绕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内部治理、风险防范机制、项目质量、出具评估报告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抽查比例
结合我市实际,抽查2家评估机构,检查面控制在5%以内。
四、抽查频次
原则上每年检查1次。
五、抽查对象
(一)资产评估机构
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家资产评估机构。
(二)执法检查人员
根据执法人员职责分工进行抽取,且不少于2名。
六、抽查结果应用
实行一查一通报制度,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在抽查结束15个工作日内,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过程管控,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检查。各执法检查人员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三)提升监管成效。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在公示抽查结果的同时,也要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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