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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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1-12-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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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

 

一、财政部门告知

(一)厦门市财政局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二)厦门市财政局通过告知承诺书向投诉人告知证明事项的设定依据和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申请人的承诺

(一)承诺书填写。投诉人应当如实填写告知承诺书,并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

1.已经知晓厦门市财政局告知的全部内容;

2.符合政府采购投诉应提交的材料的相关要求;

3.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

4.承诺意思表示真实。

(二)承诺书生效。投诉人与厦门市财政局均在告知承诺书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告知承诺书即生效。

(三)承诺书管理。生效的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厦门市财政局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的凭据,一份由投诉人留存。

三、受理和决定

(一)受理。

1.投诉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和投诉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投诉规定要求的,厦门市财政局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

2.投诉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和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投诉规定要求的,厦门市财政局应当一次性告知投诉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通知书。

(二)决定。

厦门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附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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