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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厦门市财政局2022年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厦门市财政局2022年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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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财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工作

  1.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局党组书记带头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2022年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集中学习了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4部党内法规、2部法律及若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2.做好法治顶层设计,制定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我市“一规划两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印发《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财法〔2022〕5号),明确法治财政建设的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和具体措施,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权责统一、边界清晰。

  (二)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权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财政制度立改废释集体研究机制,注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制度建设中的把关作用,不断提升制度质效。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的理念,制定“财政政策+银行贷款/担保/过桥融资/保险/基金”的扶持政策,获评厦门市首届依法治理十佳典型案例,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获得市委政法委评选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成果(2020-2022年度)。2022年,我局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2.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办理省财政厅委托行政许可事项12件,许可信息在信用厦门等平台公布。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等7大项监督检查,对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随机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互联网+监管”集中公开。依法办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17件。立案未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件,案由是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参加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及考试,更换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为福建省行政执法证。

  3.依法办理民事和行政争议案件。依法办结原下属企业遗留债权赔偿二审、强制执行、再审,成功追回遗留债权赔偿款2311618元(含迟延履行利息33034元),该款系我局以民事诉讼方式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取得。依法办理某公民要求退还诉讼费用的行政复议案,经审理,市政府依法驳回复议申请。2022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

  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年累计审核公开105份主动公开文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共发布16580条信息(含政府采购和会计之窗子网站),答复网民各类留言1681次,公开答复数量1403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或申诉情况。

  5.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法制工作机构处长和法制审核岗均持有公职律师证,公职律师对财政管理制度、重大事项、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访及疑难问题开展合法性审核,有效地从前端防控风险。2022年公职律师介入审核事项超过100项,争议案件发生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2022年复议案件撤改率及诉讼案件败诉率均为0。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1.落实公平竞争相关要求。制定《关于再次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再次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的审批等纳入清单管理,所有事项2022年办件满意率100%为“非常满意”。

  2.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通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功能、开展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方案、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推行远程开标和远程异地评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更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政策红利提供更多便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

  3.提升审批规范化、便民化水平。推行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管理,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在全省范围内保持一致。积极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推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和股东(合伙人)”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两件事情一起办、一次办。持续推进证照电子化,2022年签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等电子批文、证照104件,向市级审批部门分享7次,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性。

  4.稳步推进财政信用体系建设。稳妥推进财政资金信用审查,拦截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应联合惩戒信息的资金支付申请,2022年,通过产业扶持系统前端控制和智慧财政预算执行模块的后端控制,拦截申请162次,涉及资金156万余元。积极推行“政采贷”,2022年共有26个信用良好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通过采购合同融资共计4799.12万元。设立规模3亿元的制造业专项增信子基金,通过10倍放大增信支持信用良好的制造业企业融资。

  (四)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指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制定《厦门市财政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我局2022年重点普法内容及普法活动,重点开展下列普法活动:

  1.开展现行宪法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宪法公益宣传及新媒体宪法宣传活动,纪念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2.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将《中国共产党章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内容。

  3.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专题宣传。赴同安区莲花镇美埔村开展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依托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进一步提升处罚办案能力。

  4.开展财政业务培训。面向财政干部举办规范性文件管理、土地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讲座。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管理服务对象开展预算管理、财会知识、产业发展等知识宣讲。组织对同安区、翔安区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及村民等1600人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法治化手段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强调树立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统筹推进严格文明执法,不断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法治财政建设持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问题

  我局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治财政建设还存在一定的短板。一是法治工作与财政业务的深度融合还需要加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与财会监督工作还不相适应。三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处室对政策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的程序要求不够熟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财政建设,重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行政处罚格式文书的修订,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双随机一公开等简政放权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厦门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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