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2-03-01-2016-003 主题分类 预算报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预算处 文 号
标 题: 关于厦门市2016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关于厦门市2016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16 18:25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预算处
字号: 分享:

 

—— 20161027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厦门市财政局局长  韩景义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61-8月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1-8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 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经济运行情况良好。

    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人大预算决议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力推进财源培育建设

    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落实各项减税政策,主动降低社保缴费、产权交易成本等涉企收费,1-8累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约百亿元;通过稳岗补贴、用电奖励、支持技术改造等方式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完善产业扶持体系,出台企业增产增效、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及航空维修国际合作区、中欧(厦门)班列等扶持政策,支持自贸区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联芯、天马微电子等重大项目建设投产,加快培育财源增长后劲。发展“新城+基地+众创”模式,建成海沧青创、一品威客等创新社区和众创空间,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压缩一般、保障重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支出结构,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争取上级支持取得新突破,新增债券额度比上年增加47亿元,新获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蓝色海湾整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物流标准化试点、知识产权服务运营等领域支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推进保障性住房、城市快速路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岛外溪流整治等。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出台医疗救助、文化惠民补助等政策,加快复旦中山厦门医院、爱心护理院等一批医疗和养老项目建设,推广分级诊疗、医养结合模式,提升民生福祉。

3.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领域和重点项目,扩大政府有效投资。加大跨部门、跨领域的资金整合,设立产业“资金池”,建设统一的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平台,提升扶持政策的精准度和集约度,重点支持产业链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和生根型龙头企业。全面开展政府性资产清查,出台政府资产使用管理及处置、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等制度,多措并举推进政府资产管理改革。

4.努力提升预算管理绩效

    认真贯彻《预算法》、《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坚持依法理财,提升管理绩效。改进项目支出管理,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推进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加大事前绩效评审力度,试点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将绩效评审工作嵌入预算编制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评价,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全面推进预算公开,细化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预算透明度。

1-8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75.4亿元,为预算的71.7%,增长13.5%,其中:地方级收入471.3亿元,为预算的73.1%,增长15%;上划中央“四税”304.1亿元,增长11.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2亿元,完成预算的63.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5亿元,为预算的74.8%,增长15.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9亿元,完成预算的63.9%

收入方面:1-8月,我市经济平稳向好带动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一是金融业、软件信息、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税收增长15%以上,全市千余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13.3%,发展态势良好。二是减税降负初显成效,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长18.1%三是上半年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房地产税收增长36%增收贡献较大,但7-8月税收增幅有所回落。

受中央政策调整的影响,下半年以来税收增幅逐月放缓。减收因素主要有:一是今年5月实施的“营改增”税制改革和收入体制调整,影响全市财政总收入约30亿元二是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双创减免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形成减收。三是受公共场所控烟政策及上网电价下调等因素影响,烟草、电力等部分制造企业减收规模较大。

支出方面: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有力有效地保障了各项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分领域看,全市民生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七成以上,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3.2%、农林水支出增长6.5%。产业转型支出86亿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增长33%、商业服务业支出增长35.8%主要用于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设立产业子基金和兑现产业扶持政策。基建投资支出175亿元,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及岛外新城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1.7亿元,为预算的50.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76亿元,完成预算的53.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5.2亿元,为预算的74.8%。市本级基金支出114.3亿元,完成预算的60.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5亿元,为预算的78.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亿元,完成预算的46.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亿元,为预算的8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亿元,完成预算的59.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3.3亿元,为预算的58.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6.4亿元,完成预算的57.5%

总体来看,1-8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台风灾后企业停工停产、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以及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后几个月财政收入预计减收;收入结构有待优化,新兴财源支撑力有限,龙头企业偏少,产业实力需加快提升;灾后恢复重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需求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加;个别部门支出进度较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增强。

二、2016年预算调整草案

根据《预算法》、《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向本次常委会提出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调整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

1.结合我市1-8月收入执行情况、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及后四个月的收入形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可实现1081亿元(加上税收政策调整减收,可达1100亿元),全市地方级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作调整。即:

1)地方级收入645.2亿元,自然增长6.5%,同口径增长8.2%

2)市本级收入453.9亿元,自然增长6.5%,同口径增长7.3%

2.为确保“莫兰蒂”台风灾后恢复重建等支出需求,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亿元,加上中央“营改增”财力返还等上下级净补助15.2亿元,市本级可安排支出总量增加34亿元。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426.7亿元,比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增34亿元。主要科目和项目变动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5.2亿元,比预算增长25.7%,主要用于绿化、市政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和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

2)交通运输支出调增4.7亿元,比预算增长6.3%,主要用于公交场站、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修复重建。

3)公共安全支出调增4亿元,比预算增长19%,主要用于安保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和增发干警警衔津贴等政策性增支。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增3.2亿元,比预算增长11%,主要用于鼓浪屿专项整治和申遗,以及兑现国际航线扶持等产业政策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调增2.5亿元,比预算增长9.7%,主要用于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儿童医院等医疗设备购置。

6)教育支出调增2.4亿元,比预算增长8.5%,主要用于学校灾后修复重建和提高教师节慰问金等政策性增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2.4亿元,比预算增长14.5%,主要用于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费用。

8)农林水支出调增1.2亿元,比预算增长13.8%主要用于新一轮对口援建新疆、西藏。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增1亿元,比预算增长2.5%主要用于支持工业等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经营。

10)预备费调减6亿元,比预算减少100%,主要是动用预备费用于灾后重建。

1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增520万元,比预算增长112.6%,主要用于一般债券发行费用和登记服务费。

经上述调整,共安排灾后重建资金20亿元,确保各项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459.4亿元,比预算调增180.5亿元,主要是土地基金收入调增182.9亿元,价调基金等项目停征调减2.4亿元。支出预算相应调增180.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87.4亿元,比预算调增133.5亿元,扣除区级土地基金上解调减2亿元,支出预算调增131.5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今年土地成交及出让计划的情况,土地基金收入调增135.9亿元,扣除区级土地基金上解调减2亿元,相应调增土地基金支出133.9亿元。主要用于:增加轨道集团资本金,实施轨道工程和上盖物业整体策划、开发建设;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司资本金,推动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快翔安新机场开发建设,推进同安新城、翔安南部等片区开发,以及自行车快速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建设。

2)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有关规定,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收入调减2.3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调减0.1亿元,相应调减两项基金支出2.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5.3亿元,比预算调增0.7亿元,主要是国企上缴利润收入增加。支出预算相应调增0.7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0.4亿元,比预算调增1.6亿元。支出预算相应调增1.6亿元,用于支持设立海峡能源基金等产业子基金以及国企改革相关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1.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政策,以及我市已出台的企业减负措施,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271.8亿元,比预算调减7亿元。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减10.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9.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调减1.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调减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调减0.8亿元,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增16.3亿元。

    2.鉴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兑现既定社保政策的刚性支出, 2016年社保基金支出维持预算不变。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安排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有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

    围绕灾后重建各项重点工作,在已争取上级救灾补助资金2.4亿元的基础上,继续向中央、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项目开辟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的绿色通道,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落实好工业、农业、商贸业、建筑业、旅游业等各项灾后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逐步完善城市减灾防灾、农业灾害保险、农村受损住房重建补助等政策,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同提升城市建设管理、补齐民生事业短板有机结合,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努力完成财政收支任务

    一是在抓落实,提效益上下功夫,增强预算执行力和约束力。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抓好税源落地及收入组织,在不收过头税的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完善存量资金日常监控和定期清理机制,避免财政资金“趴窝”和“沉淀”。二是在促发展、培财源上下功夫,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负措施,建立涉企收费发布平台和目录清单。梳理产业招商重点,优化区域联动招商奖励机制,大力引进总部企业及域外税源。创新产业扶持方式,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吸附和放大效应,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在建机制、补短板上下功夫,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重点编制产业、民生和基建领域的三年支出规划,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储备,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清理整合跨部门、跨领域的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对使用效率低、效益不好的专项资金予以取消;建立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评价和退出机制,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健全预算评审制度,重塑预算编制链条,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开展部门整体支出、支出政策和专项资金“三位一体”预算绩效评价。

    各位委员,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实的保障!


 

附件:

    附表1-21:2016年预算调整报告附表

 22.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情况说明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10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600429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