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2-03-01-2018-002 主题分类 预算报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预算处 文 号
标 题: 关于2018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8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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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27日在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厦门市财政局局长  黄珠龙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8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使用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7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其中:3年期1.8亿元,5年期45.4亿元,7年期5.4亿元,10年期44.4亿元。 

  截止2017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60.4亿元,其中:市本级443.3亿元,区级117.1亿元,控制在财政部核定的债务限额635亿元内,债务率48%,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举借的政府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等支出,夯实了城市发展基础,形成了大量较优质资产和储备用地,实现了政府债务的良性循环和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 

  经申请,2018年财政部下达我市新增债券发行额度10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58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上述新增债券拟在年内全部发行。收支预算相应调整如下: 

  ㈠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42亿元,列 “一般债务收入”科目,相应调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亿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0亿元,列 “一般债务收入”科目,相应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亿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用于大小嶝造地工程项目。 

  其余一般债券22亿元用于区级项目,其中:思明区5亿元,湖里区17亿元。区级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由各区按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58亿元,列“专项债务收入”科目,相应调增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亿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58亿元,列“专项债务收入”科目,相应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亿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三、做好下阶段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其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去年以来,中央对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一是地方政府举债只能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严禁地方政府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二是地方政府债务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实行限额控制。三是各级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四是国有金融企业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按照中央要求,我市进一步规范举债行为、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㈠落实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用,常态化研究解决政府债务问题,及时处置苗头性、方向性、隐蔽性的风险。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债务风险防化责任,强化债务风险防化意识,有效形成监管和处置合力。 

  ㈡加强监测评估。健全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和评估考核体系,突出政府隐性债务、国企债务等重点领域监管,及时发现风险点、隐患点并有效化解。做好举债项目还本付息评估和资金使用情况监控,围绕何时能够还清债务、项目收支是否良性、运营成本是否过高等关键问题,开展分析考核、成本控制,确保举债项目的可持续性。 

  ㈢发挥举债效用。严格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的还本付息能力和经济效益,分类开展债务融资,切实做到举债适度。新增债券资金主要投向事关城市未来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收储项目和优质资产项目,进一步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防范和控制政府债务风险,为勇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厦门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财力变动表 

  2.厦门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3.厦门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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