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3 09:07:00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字号:

  引言

  本年报是厦门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包括厦门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厦门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http://cz.xm.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人:姜晶晶,联系电话:0592-5398192。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福建省、厦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于2008年初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群众满意率,经研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于2008年4月制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分为十大类:一是组织机构;二是规范文件;三是预算决算;四是政府采购;五是行政执法;六是许可审批;七是办事规程;八是工作动态;九是民生关注;十为其他信息。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和更新以上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等制度,并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启用新的公文处理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六)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厦府〔2010〕414号)要求,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厦财预〔2012〕1号),认真做好本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特别是做好教育、医疗、三农、社会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支出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3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局递交相关政府信息并由其公开;二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公开;三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了两台触摸屏,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四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查阅室,便于公众查阅相关文书档案资料。其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为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主要通过网络系统进行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受理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条例》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给予“同意公开”的6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一是正处于调查、研究、处理过程之中或者管理状况不够稳定的信息;二是针对特定主体的信息;三是涉密信息或纯属单位内部性质、与一般社会公众无关的信息;四是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少数财政干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同时在公开不公开,特别是一些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随着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多,还存在不少难以把握之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是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开展处长在线访谈,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0
1583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0
1583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6
4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5
37
3.信函申请数
1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4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2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行政复议数件
0
2
行政诉讼数件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厦门市财政局
  2014年1月13日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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