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30 17:39:00 字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的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服务,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牵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我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我局牵头负责重点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截止目前主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1、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根据《预算法》规定,我局在市人大批复预算后20日内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口径公开。7月16日,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也在厦门财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工作公开。同时,我市85家市级部门,也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布了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预决算细化到款级科目。此外,还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信息,并要求各部门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按月公布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运用图表等形式形象展示全市财政收支情况,预判财政收入走势。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10条信息。多次下发通知,督促各区级财政部门,每月在各自网站公开区级财政收支信息。

  3、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操作规程。今年,我局出台了进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压实预算公开责任,细化公开方式、内容等方面的要求,提升预算透明度,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及时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前10个月: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5条,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财政扶持资金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6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60件,所有人大建议议案与政协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反馈,进一步推进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的信息公开。今年2月初,我局已及时将2017年信息公开年报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

  我局坚持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相关政策解读三天内同步发布。对于涉及面广,适合在线解读的财政政策,积极通过市长在线访谈、处长在线访谈等互动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为做好舆情预警与处置,我局今年制定了《厦门市财政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方案》,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热点舆情回应,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加强与市互联网舆情中心、厦门网、厦门日报等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组建“骨干+联络员”的市财政局网评队伍,积极配合我市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

  四、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

  结合今年将厦门财政门户网站整体迁移到市政府网云平台契机,我局对部分栏目进行重新调整梳理,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非税系统移动支付和应用推广实施。以信息化助推“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进政务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快捷互动、方便分享的优点,对重要政策、改革举措等进行多形式、多时点、多角度宣传解读。截至目前,共编发“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新闻90来期,推送财政财务及重点经济民生文章300多条,公众号订阅量突破16万人,阅读量和篇均阅读率比往年同期翻三倍。

  五、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事项中,引入我局法律专业人员柔性工作机制,召开由办公室、条法处、主办处室、协办处室和局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信息公开联席会”,进一步提高答复工作的质量水平。严格遵照《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等制度,进一步梳理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厦门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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