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16:49:00 字号: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包括厦门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http://cz.xm.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人:孔庆任,联系电话:0592-285813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工作要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服务,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度牵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我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我局牵头负责重点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截止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完成。

  1、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根据《预算法》规定,我局在2018年市人大批复预算后20日内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口径公开。

  2018年7月16日,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也在厦门财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同时,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均已按要求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布了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的预决算细化到款级科目。此外,还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信息,并要求各部门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按月公布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运用图表等形式形象展示全市财政收支情况,预判财政收入走势,全年累计发布12条信息。同时,多次下发通知,督促各区级财政部门,每月在各自网站公开区级财政收支信息。

  3、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操作规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预算编制改革,我局印发了《厦门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厦财预〔2018〕41号),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均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极大提高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操性。

(二)积极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及时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4条,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财政扶持资金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1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60件,所有人大建议议案与政协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反馈,进一步推进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的信息公开。2018年2月初,我局已及时将2017年信息公开年报在门户网站公开。全年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62868人次。

(三)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

  我局坚持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相关政策解读三天内同步发布。对于涉及面广,适合在线解读的财政政策,积极通过市长在线访谈、处长在线访谈等互动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9期,举办处长在线访谈8期,接受网上咨询1464次、电话咨询141次,现场咨询3人次。

  为做好舆情预警与处置,我局2018年还制定了《厦门市财政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实施意见》和《厦门市财政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分级应对处置预案》,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热点舆情回应,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加强与市互联网舆情中心、厦门网、厦门日报等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

  结合2018年将厦门财政门户网站整体迁移到市政府网云平台契机,我局对部分栏目进行重新调整梳理,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非税系统移动支付和应用推广实施。以信息化助推“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进政务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全年网站总访问量为1748515,全年累计发布1923条信息;维护专栏24个,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2个,处理办件5090个。

  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快捷互动、方便分享的优点,对重要政策、改革举措等进行多形式、多时点、多角度宣传解读。全年共编发“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新闻102期,推送财政财务及重点经济民生文章410篇,公众号订阅量16812人,年度总阅读量210354次。

(五)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事项中,引入我局法律专业人员柔性工作机制,召开由办公室、条法处、主办处室、协办处室和局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信息公开联席会”,进一步提高答复工作的质量水平。

  严格遵照《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等制度,进一步梳理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局递交相关政府信息并由其公开;二是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三是通过“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板块公开;四是在我局16楼办公地点设置了一台触摸屏,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其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形式为主。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主要情况如下:一是在官方网站上开设“公众参与”专栏,下设“处长访谈”栏目,定期邀请相关处室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同时,我局门户网站还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严格保证解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同时,为确保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我局规定解读材料一般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截止12月31日,我局一共发布解读信息9篇,举办八期“处长访谈”,由相关业务处负责人对公众所关心的政策性问题进行权威解读。与此同时,积极通过“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宣传财政民生、产业扶持政策,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我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机制建设,2018年出台《厦门市财政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实施意见》和《厦门市财政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分级应对处置预案》,修订了《内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施方案》和《厦门市财政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情。在门户网站开辟在线咨询、局长信箱等栏目,全年接受网上咨询数1464次。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渠道刊发60多篇财政新闻报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财政事项。组建“骨干+联络员”的网评员队伍,积极配合我市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10件通过网络系统申请,31件通过信函方式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的4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条例》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的4件,给予“同意公开”答复的3件、“部分公开”答复1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答复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7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2件。其中,“不同意公开答复”的12件原因是对方重复申请,不予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1件行政诉讼案件。

  2017年3月23日,申请人厦门希尔福酒店有限公司不服答复人作出的《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希尔福酒店有限公司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函》,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17年5月1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厦府行复〔2017〕27号)维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内容。

  2017年5月31日,原告厦门希尔福酒店有限公司因不服厦门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厦府行复〔2017〕27号)而提出的行政诉讼,我局和厦门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案号(2017)闽0203行初175号。2017年9月20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闽0203行初175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希尔福的诉讼请求。

  2017年11月1日,厦门希尔福酒店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市财政局公开其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我局和厦门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案号为(2018)闽02行终46号。2018年5月2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02行终46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专业性强,相关解读不足;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单一,信息类型不够丰富;三是政民互动不足,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要求处室在出台重大政策、制度文件时,必须同时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常见问题问答,语言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二是加大官方微信信息公开力度,提升针对性、有效性,与财政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紧密结合;三积极拓展公开内容,重点推进“厦门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清单”里的内容主动公开;四是优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财政在线服务和政民互动栏目,使之更加便民。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54

  1659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54

  1659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41

  12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

  2.网络申请数

  条

  10

  8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条

  31

  4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41

  12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3

  4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13

  2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12

  1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13

  5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5

  行政诉讼数

  件

  1

  1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2日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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