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金融处
时间:2018-06-04 16:54

  承担商务、金融办、旅游(会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商贸、航线补贴、金融、会展等专项资金;参与研究鼓励地方金融业、商务、旅游(会展)发展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产业引导基金等涉企资金管理;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财政出资人职责,联系金圆集团、厦门银行等金融机构,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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