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1-10-08 14:16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近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联系电话:2858137,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1〕33号)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

  3.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1年10月8日


调查征集统计分析:共收到2份反馈意见,采纳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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