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会考〔2023〕2号文件中所规定的中级资格报考条件,且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不包括学术学位),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详见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职称管理栏目(http://cz.xm.gov.cn/kjzc/sxtz/zcgl/202406/t20240607_2851612.htm)的《厦门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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