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2-05-07 15:04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工作,财政部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并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联系电话:2858262,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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