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时间:2022-11-02 16:18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结合会计工作实际,近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联系电话:2858262,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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