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4-08-02 17:41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公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修改)进行了修订,形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4年9月12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联系电话:2858262,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