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等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6-23 16:48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2号),健全完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提升单位管理会计工作水平,助推管理会计在新时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起草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征求意见稿)》、《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06号——标杆管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联系电话:2858262,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征求意见稿)
2.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06号——标杆管理(征求意见稿)
3.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等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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