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征集福建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6-02-24 09:45

各有关人员: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福建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闽财会〔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财会人员,按要求做好申报准备,按时报送材料,具体详见《通知》。

  一、申报条件(简述)

  1.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能履行评审职责、遵守评审纪律。

  2.长期从事会计专业工作,专业水平、行业认可度较高。

  3.职称及年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高级会计师评委库需取得高级会计师/财会类教授、研究员职称5年以上;正高级会计师评委库需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财会类教授、研究员职称2年以上。

  4.会计人员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5.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财政部会计咨询专家、会计人才库人才、高端会计人才,福建省会计咨询专家、会计人才库人才、会计领军人才等人员优先考虑。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职称证书复印件)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402室会计处,联系方式:0592-2858276。对应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会计处邮箱(kjc@xm.gov.cn)。

  2.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

  3.具体详见《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福建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闽财会〔2026〕1号)


附件:福建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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