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对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分工。
刚才,市政府国资委唐金炼同志介绍了《厦门市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布置了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市财政局纪检组长黄小明同志代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作了动员讲话。黄小明同志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界限和具体要求,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治理“小金库”工作部署上来
开展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二是全面和深入推进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三是深入调研和有序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各项工作。 “小金库”资金的管理使用逃避了正常监督,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成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甚至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从社会层面上看,“小金库”是诱发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重要根源,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对此,我们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上来,扎实做好治理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建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将组建情况及时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细化措施、周密部署,切实把这次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刚才唐金炼同志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鼓励自查是这次治理的一个突出特点,中央为此专门明确了相应的从宽处理政策。这体现了中央对各区各部门各企业的信任,也体现了组织上对同志们的爱护和关怀,希望各区、各部门、各企业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重视和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把组织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作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管辖范围的自查清理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同时,要组织开展好重点检查,这是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重要职责。要认真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业务特长与职能优势,做到团结共事、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要注意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工作,突出检查重点,畅通举报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保证检查质量。要坚决果断地查处一批违纪违规典型,并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各区各部门自查工作情况和重点检查方案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厦门市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财务管理规章,是我们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学习,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在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要求、严肃执纪。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整个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同志们,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各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主动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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