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14日 18:5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厦纪发〔2010〕3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拟于近期对你单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及省、市关于两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文件精神,加强“小金库” 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
二、检查内容
1 、是否认真传达市纪委《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厦纪发〔2010〕37号)文件精神,并进行宣传教育;
2 、是否擅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有价证券和代币购物券(卡);
3 、是否有重点地组织对所辖范围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工作落实;
4 、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同时,了解各单位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洁自律的建议意见。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抽查为主要形式,听取被查单位关于本单位情况的汇报与查阅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相结合,并延伸抽查其2-3个下属单位;主管部门下属单位中有国企的,至少要抽查1个国企单位,各区至少要抽查2个镇(街)。
检查时间以各检查组通知为准,请各被检查单位做好准备,确保检查期间相关人员在岗,配合好检查工作,并安排好单位分管领导汇报。请各被检查单位确定联络人员,于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传真至市财政局监督处(传真:5398140)。
 
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纪委《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厦纪发〔2010〕3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拟于近期对你单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及省、市关于两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文件精神,加强“小金库” 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
二、检查内容
1 、是否认真传达市纪委《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厦纪发〔2010〕37号)文件精神,并进行宣传教育;
2 、是否擅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有价证券和代币购物券(卡);
3 、是否有重点地组织对所辖范围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工作落实;
4 、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同时,了解各单位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洁自律的建议意见。
三、检查方式
检查以抽查为主要形式,听取被查单位关于本单位情况的汇报与查阅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相结合,并延伸抽查其2-3个下属单位;主管部门下属单位中有国企的,至少要抽查1个国企单位,各区至少要抽查2个镇(街)。
检查时间以各检查组通知为准,请各被检查单位做好准备,确保检查期间相关人员在岗,配合好检查工作,并安排好单位分管领导汇报。请各被检查单位确定联络人员,于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传真至市财政局监督处(传真:5398140)。
 
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