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3 16:51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外侨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起草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主要职责:

协助市外侨办做好我市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翻译以及其他外事翻译工作;协助做好我市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的制作、颁发、管理和办理签注工作。

(三)《鹭风报》报社主要职责:

向海内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传递乡音乡情,沟通海内外信息,宣传厦门两个文明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向广大读者报道海外华侨华人的情况。

(四)侨资企业联络中心主要职责:

本中心代表市政府受理侨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诉,维护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侨资企业提供经济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代理案件处理、内外交流及相关业务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行政机关

43

41

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23

21

厦门鹭风报社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6

3

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任务、保障大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厦门会晤筹备工作这个圆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主动推进各项筹备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服务中心。紧扣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厦门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布局、涵养资源。以国际知名城市为重点目标拓展国际友城和友好交流城市网络,完善我市友好交流点整体布局。进一步强化统筹、规范管理。把握好因公出访新常态,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管理。进一步关注民生、为侨服务。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促进侨界和谐稳定。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厦门会晤各项筹备工作。

(二)积极参与保障全市重大会议活动,助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三)继续强化党管外事工作机制,统筹规范外事管理工作。

(四)继续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完善友城战略布局。

(五)涵养和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六)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关注服务侨界民生。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为2971.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2.91万元,增长14.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7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9.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为2971.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2.91万元,增长14.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6.19万元,公用支出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2.71万元;

2.项目支出940.9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4.97万元,增长1.25%,主要是由于工资及养老保险调整。支出项目包括:

(一)人员支出1146.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薪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2.7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行政运行、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无增变化,主要是由于没有政府性基本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6.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市外侨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访交流、推介九八等。与年预算相比下降54%,主要原因是:工作重点调整,严格控制出访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7.85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境外来厦友好访问、开展经贸交流合作、引资引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实现零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5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下降9.63%,主要原因是:没有新购置公务车及公务车辆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9.69万元,下降9.03%。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车辆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2.9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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