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时间:2022-09-28 18:14
 

闽财委审厦〔202211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张晓荣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62810室之一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29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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