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7-10 10:47

  市建设局、市住房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2〕54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772万元,支出科目详见附表。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具体使用范围按照财综〔2022〕37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你单位按规定统筹使用好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央财政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2年租赁住房保障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中央财政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下达单位

  应分配金额

  支出科目

  合计 2993

  市住房局

  其中:已提前下达221

  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市建设局

  本次下达2772

  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

  附件:2

  2022年租赁住房保障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厦门

  补助实施期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2993

  地方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1.2022年筹集72907套(间)租赁住房房源,其中:公租房286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70041套(间);

  2.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筹集公共租赁房数量

  ≥2866套

  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

  ≥70041套(间)

  发放租赁补贴

  ≥1000户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是

  时效指标

  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

  100%

  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是

  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

  ≥80%

  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承租人满意度指标

  ≥8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