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追加市卫健委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11:02
市卫健委: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17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部门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183万元(具体科目、项目、金额详见附件)。该项补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 中医药文化弘扬 | ||||
小计 | 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 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 | 县级能力提升 | 精品中医馆 | |||
合计 | -183 | -180 | -130 | -50 | 0 | 0 | -3 |
厦门市卫健委 | -3 | 0 | -3 |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25 | -25 | -25 | ||||
厦门市仙岳医院 | -25 | -25 | -25 | ||||
厦门市中医院 | -130 | -130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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