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8-12 11:00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92日至10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2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第一时间集中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会要求上来,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认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召开5次局党组会、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审定整改方案,做到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整改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订细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局党组研究制定《厦门市财政局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全程指导跟踪,通过定期提醒、督促催办等形式,着力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健全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局党组既立足治标推进“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完善“长久立”的机制,通过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先后出台31份新的财政政策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补充修订一批不够完善或与上级规定有出入的财政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富有实效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

1.关于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通过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强化跨部门联动、推动资产盘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有效措施,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全市财政平稳运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93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同比增长0.1%2025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619.1亿元,完成预算的64.4%,同比增长1.9%                                                                                                                                                                                                                 

2.关于缩减开支不足,传导“过紧日子”压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推行限额设计,对各类园林、景观、绿化、夜景提升、迁改等项目从严控制造价标准。二是按市政府有关要求,推进翔安体育交流中心对外开放,并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管理。三是整合资源建立市场化运营主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办赛扶持机制,财政补助逐年退坡,不断提高市场化筹资份额。

3.关于资金挖潜不深,向上争取资金不够,本级资金盘活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向上争取债券资金463亿元,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28亿元。2025年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将向上争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效能考核和部门预算绩效综合测评指标,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二是2019-2022年未收回的结余资金主要是各部门上年度的项目在下年度还有支付需求,按规定结转相关部门继续使用。目前,资金均已完成支出或收回财政统筹。三是按照2024年12月国务院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要求,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确保不发生偿债风险。

4.关于统筹推进城市综合开发不够高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按照产城人融合、职住平衡的理念,推进落地一批综合开发项目。二是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在城市建设投资基金下设子基金,加速推进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三是2025年以来,已牵头梳理一批具备落地条件的综合开发项目,加快推动项目策划工作。

5.关于专项资金分配机制谋划不够系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在各个领域的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中对工作流程、评审机制、绩效管理等做出统一规范性的要求,包括申报程序、申报方案需包括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设置、评审方式和评审流程、资金分配下达、绩效考核和评估等。二是已正式印发文旅高质量发展竞争性分配方案,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6.关于财政投资项目评估机制改革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新一轮土地体制实施细则,明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范围。二是制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开展投融资方案评审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工作。三是设立“厦门市全口径债务监测评估中心”,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投融资方案评审相关工作。

7.关于统筹调度全市国库存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了解市、区两级财政收入和资金需求,深入分析财政收支和库款运行情况,每日动态监控市、区库款余额,及时办理资金调度,确保市区财政有序运转。二是积极推动暂付款清理工作,2022年至2024年统筹安排资金核销区级征拆备用金,减少存量暂付款规模,将暂付款情况纳入每月财政运行监测月报,按期通报并纳入全年市对区绩效考核,严控暂付款规模。三是出台加强暂付款管理文件,督促区级上报暂付款消化计划,减少存量暂付款。

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

8.关于政策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消针对特定企业的专项奖励政策,该奖励政策不再执行,并收回2024年预算资金。

9.关于扶持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工作,聚焦城市战略,围绕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巩固重大区位优势、突破重要环节领域相关政策。二是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通过市场机制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对企业成长全周期提供精准的支持。已升级完善“财政政策+金融工具”4.0版,从“投、补、贷、保”四个方面,为企业研发创新、增资扩产、技术改造、开拓市场等环节,提供成长全周期金融支持,累计撬动金融资金超3300亿元,惠及企业超1.8万家。

10.关于扶持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打造相对完备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发挥财政投资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形成六大类产业投资基金体系,目前累计参股基金108只,投资项目在厦年产值贡献超900亿元。建成“融天厦”产业投融资系统,作为全市统一的基金招商平台,实现基金、企业、政府对接,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二是分类设计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组合。升级优化供应链协作基金、技术创新基金、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设立农业信保基金和农业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发普惠性、标准化研发保险产品“厦研保”,从研发创新、增资扩产、技术改造、开拓市场等环节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支持,已撬动超千亿元金融资金。

11.关于产业扶持政策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工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分领域的行业特点制定扶持政策措施,并强化综合效益评价,推动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二是全面梳理即将到期的产业扶持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规范的要求,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取消或优化低效无效的政策条款。

12.关于医疗领域财政投入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公立医院投入保障机制,构建政府与医院分担、多元筹资、风险管控等保障机制,建立“医保-财政”联动机制。二是更多采用竞争性分配和绩效考核补助,绩效考核资金更多向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科研转化等软实力提升成效好的医院倾斜。三是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引进国内高水平优质医疗资源,在医技水平、运营管理、科研创新等方面实行同质化管理。

13.关于养老领域财政投入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出台《厦门市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多举措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二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引入国内养老龙头企业来厦设立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本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发展。三是修订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政策,将补助重点从扩量转为提质,引导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14.关于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牵头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提升土地等资源配置趋向公平合理。一是新启动的征拆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将存量安置房纳入房票房源库,加大力度盘活。二是规范专项债用于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和新增土地储备的工作流程,对全市收储土地进行梳理分类,多措并举开展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加大土地招商力度,配合做好土地出让供应。

15.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经营性资产摸底调查和资产年报编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建立全市资产动态监管机制,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一张网”管理。二是修订《厦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督促单位加强数据资产管理。三是成立市级存量房产盘活处置专项工作组,会同市资源规划局等七部门出台《关于稳妥推进盘活利用国有不动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高资产盘活处置效率。四是积极对接有关部门,推进落实集美新城公建群相关资产完成权属办理。

(三)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有差距

16.关于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2025年预算编制予以规范,市政府预算编制通知中明确要求“规范项目支出预算调剂控制,各部门不得将预算调剂用于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将部门预算调剂情况和支出均衡性纳入政府效能考核指标体系,对部门整体和单个项目调剂比例较高、专项资金滞留时间较长、月度支出进度未达标的,予以效能扣分。

17.关于绩效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方式,2025年预算编制时,已采取三审三校的方式,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严格审核。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部分项目在编制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时已落实整改,部分项目不再安排预算。

18.关于采购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指导,通过召开推进会、座谈交流、培训、印发工作提示等形式,引导各部门正确选择采购方式;从严依法审批,严格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部门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进行严格研判和把关。二是督促各区、各单位要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

19.关于项目审核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业务专题会制度修订审核报告制度,明确分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强化集体会商。二是完善各级复核审核职责和工作要点修订审核统一口径,将岗位职责落实、审核质量把控与日常考核挂钩;修订办事指南等流程制度,优化审核工作流程,规范受理、分配、审核、复核等全流程具体操作。

20.关于财会监督较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要求每年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应将各部门移交或反映的涉及会计信息质量相关问题线索,作为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二是自2024年11月起,在财会监督检查结论中明确提出对部门抓紧追缴、纠正违规资金的要求;已督促部门追缴、纠正我局2019年以来出具的检查报告中涉及的违规发放补助和违规列支的全部专项资金。

21.关于对各区资金使用情况调研指导较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监督和指导,建立按季度通报资金支出进度的机制。二是根据《福建省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耕地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建立各区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台账,定期督促各区及时支出。

22.关于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检查督促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通报督促,通过智慧财政系统实时跟踪各区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并定期将各区支出进度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通报,督促各区加快支出。二是落实跟踪问效,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对近两年各区支出进度严重滞后或预计无法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收回市级统筹。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结合2025年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在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中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建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进度挂钩机制,区级执行进度较慢、结余规模较大的转移支付项目,相应扣减下年预算规模。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23.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将廉政作为必谈内容,树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的意识。二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开展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三是结合2024年年底部分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调整,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下属单位“一把手”管理

24.关于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厦门市财政局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5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每年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梳理下发问题清单,督促提交整改报告的方式,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三是严格落实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宣传、培训、指导、审核,努力杜绝少报、漏报现象发生;对漏报、瞒报进行严肃批评和问责,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四是指导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加强内控管理建设,修订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和采购财政会计服务等内控制度。五是指导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顿工作,开展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2次、专题纪律党课教育2次、参观厦门监狱警示教育基地1次;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分析会,修订完善《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审核管理监督内控制度,强化审核质量闭环管理。

25.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处室)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工作要求,研究鼓浪屿财政体制问题,并于当年度完成鼓浪屿财政管理体制从思明区划转市级的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资产残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罚没车辆回收处理招标工作流程图》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对招标采购、审批审核等文件的学习。

26.关于政治监督存在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制定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二是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紧盯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财政重点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三是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针对重要事项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定期跟踪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职能处室履职尽责。

27.关于日常监督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领域制度执行、审批审核情况的跟踪监督,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二是对加快推动文教领域竞争性资金分配相关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促,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廉政材料集中报送机制,确保廉政档案内容充实、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28.关于发现问题能力不强,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较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组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与业务骨干共同研讨交流财政业务工作,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修订完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线索处置等七个方面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周学习、季研讨交流制度,着力夯实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业务基础。

(五)一些环节存在廉政风险,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

29.关于采购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依规提出项目采购方式,促进项目充分竞争。二是修订《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制度》《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手册》,健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执行机制。

30.关于软件运维项目直接委托过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要求市财政信息中心开展软件运维项目采购要采取更加竞争充分的采购方式,有效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益。二是修订《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依规提出项目采购方式。三是立行立改,自2025年起采购项目主要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方式。

31.关于绩效评价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流程,以及其它与合同相关事项的全过程管理;对9份绩效评价委托合同违规签字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科室负责人作为合同签订的授权代表。

32.关于采购服务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对服务绩效的考核管理,修订《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采购财政会计服务项目操作规程》,明确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财经类专家进行绩效考核;2025年3月底已组织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财经方面专家对相关单位2024年的采购服务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已全额缴回相关单位未开展活动的30万元经费。

33.关于财政信息化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市财政信息中心进一步编实编细项目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对进度慢的项目及时调减当年预算。调整软件运维项目付款进度,将集中在年末付款的项目调整为按进度付款。

(六)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有欠缺

3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认真剖析原因。二是修订《中共厦门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细化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三是通过修订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了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研究范围,强化了局党组对财政重要工作事项的领导把关。

35.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修订《中共厦门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多方共同审核记录内容,确保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准确无误。

36.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查找原因,梳理队伍现状,加强队伍结构分析研判和长远建设谋划。二是制定印发《厦门市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5—2027年),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举措。三是落实落细具体举措,2025年全局通过招考、选调录用9名干部,专业为财政工作亟需的保险、会计、资产评估、土木工程等,有效充实后备力量;已开展一批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3人晋升正处级领导,3人晋升副处级领导,进一步配齐配强中层骨干;分类实施教育培训、丰富实践锻炼平台,不断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综合素养。

37.关于干部管理使用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人事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干部选任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干部提任晋升的统筹谋划,制定《厦门市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5—2027年)等文件。三是发挥职级晋升激励作用,巡察以来已有序开展两批次共19人职级晋升工作,有效提振干部精气神。四是有序推动轮岗交流,及时摸排分析队伍,注重结构优化,加强干部培养历练。

38.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剖析年轻干部培养有短板的原因。二是制定印发《厦门市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5—2027年)《厦门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新入职干部培养的具体措施》等文件,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三是加强岗位历练,2025年新增选派8名年轻干部挂职,丰富基层工作经历。四是2025年通过公开招考、选调等措施补齐人员短板,新录用9名年轻干部。五是统筹抓好培训教育,实施新入职干部配备思政导师和业务导师的“双导师”制度。

39.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内法规文件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强化工作督导指导,建立“每月自查提醒、每季巡查反馈”制度,督促各党支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厦门市财政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安排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指导支部规范会议议程、查摆内容、完成时限等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40.关于党支部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培训,配发《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等工具书,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工作实操能力。二是规范党支部设置,下发《关于明确组织设置、补选委员、发展党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党组织设置要求,加强“厦门党建e家”线上巡查,及时掌握党支部设置情况,定期下发党建工作提示,指导各支部及时调整设置,确保符合要求。三是指导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以来指导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11个任届期满的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41.关于发展党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员发展规定。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加强学习,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规定。二是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组织谈心谈话,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分子,现有4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找准根源,排解难点。对部分党支部连续5年没有发展新党员的原因进行查找,帮助支部找准工作症结,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4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理解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的理解认识。二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建立“1213”学习机制,推动学习常态化规范化,每年制定1套学习计划,每月区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个部分规范学习内容,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学习研讨安排不少于3人进行重点发言。

43.关于官网宣传阵地管理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整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及时刊载转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发布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发挥好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强财政政策发布与解读、财政信息公开、财经知识宣传普及等内容发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44.关于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落实三审三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厦门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进一步规范“三审三校”流程。二是举一反三,对2019年8月至2023年5月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和经过审校的对外主动公开文件进行复查。

(七)落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45.关于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功能开发不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善系统功能,增加需求发布功能,有资产配置需求的单位,可以从平台上将资产需求进行发布;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共享共用和调剂的审批流程,提升使用效率,加速推动供需匹配;积极推广应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共享调剂操作指南》强化宣传引导。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在平台发布可供调剂共享的资产共1952件,价值1122.16万元;在平台发布资产需求204条;通过平台完成调剂共享资产84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第五巡察组共向市财政局党组及其内设机构移交信访件6件。市财政局党组及其内设机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6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政策条款清理优化的问题

截至目前,53条未完成清理优化的政策条款已有49条完成清理优化,还有4条属于原执行政策尚未到期。已督促主管部门提前开展政策修订,对上述4条条款进行清理优化。

2.关于企业扶持效果不佳的问题

2025年已牵头打造产业扶持管理系统——“厦企通”、产业链税源平台,推进市区产业政策“一口发布受理”“一口审核兑现”“一口统计分析”“一口跟踪问效”,为优化财政扶持资金投向、开展政策绩效评价提供数据平台和智能支撑。目前“厦企通”正在试运行,待各相关部门的政策都接入后正式上线系统。

3.关于未建立迁改物资处置机制的问题

已会同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研究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电力迁改工程拆除物资处置有关事项,报市政府决策同意后,正式印发文件推动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

4.关于未及时修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相关文件的问题

已与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厦门分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正式发函反馈市人社局,待市人社局按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印发后执行。  

市财政局党组将聚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事项,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全面整改;对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强化过程跟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底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858222;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98号厦门市财政局,邮政编码:361001;电子邮箱xmczxxgk@xm.gov.cn

 

 

中共厦门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