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厦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6-03-12 17:28

各有关单位:

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我市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厦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厦财监〔2025〕16号),现将征集入库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在厦中省属机构,厦门市有关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以及符合征集条件的个人(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申请入库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标准。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

(二)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财政、会计、税务、审计、资产评估、金融、工程造价、政府采购财经领域相关专业,以及法律、规划、住建、交通、市政园林、医疗卫生、教育、信息技术等领域相关专业

(三)能力要求。工作满年,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其他要求。身体健康,能满足财会监督工作需要工作积极主动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从业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优选入库

(一)会计税务、审计、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全国、全省、全市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专家库人才,或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

(二)具有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资格会员)、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咨询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FE(注册舞弊审核师)CISA(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FA(特许金融分析师)、CDMP(数据管理专业人士认证)、CDA(数据分析师认证)等专业证书。

(三)财政、会计、税务、审计、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彰。

)参加过以上财政部厦门监管局、市财政局或其他职能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申请方式

申请入库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上报

(一)单位推荐。单位推荐人员《厦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WORD版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市财政局,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市财政局邮箱(xmckjdjc@126.com)。

(二)个人自荐。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厦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将WORD版和经单位盖章扫描后的PDF版,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和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财政局邮箱(xmckjdjc@126.com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报送,文件名格式:CKJD+单位名+人名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各相关单位做好材料初审,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复核、评审,择优入库

(二)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厦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了解入库人员的相关条件、权利义务与管理规定,服从统筹调配使用。

(三)申请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如有疑问可咨询0592-2858198、0592-2858156、0592-2858206。

 

附件:1.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厦门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申请表

(请登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cz.xm.gov.cn下载)

 

 

厦门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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