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10:33:00
字号: 分享: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评分试行办法的通知》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厦门市政务公开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考核要求,局公开办制定了《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请对照要求、严格落实,并于11月10日前完成相关任务,做好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准备。

一、提升主动公开完整性、及时性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权力运行、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营商环境等重点,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范围和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好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及各项考核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杜绝应公开未公开、提前公开、逾期公开。

二、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多样化

聚焦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所有政策性文件的解读都要与发文同步筹划、同步审签、同步对外(印发后3日内公开)。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俗化,除了门户网站专栏,还需不断拓展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在线访谈、市长热线等渠道,综合利用文字、数字、图表、影音等形式,使政策解读更加形象生动、通俗易懂。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控对外答复风险

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主办处室要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要求做好对外答复审核,严防信息失实、安全泄密等。敏感、疑难问题,应主动征求条法处、办公室等处室意见。

四、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各项保障措施

加强厦门财政门户网站和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安全保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附件:2020年厦门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

  

 

                                 局公开办

                                 2020年9月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70543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