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厦财规〔2024〕3号

                           厦财规〔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决定对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1

厦财社〔2007〕76号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厦财社〔2009〕18号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医学中心重点专科和规划

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厦财综〔2008〕26号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收缴管理信息平台的通告

4

厦财规〔2022〕1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有效、废止、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