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2-02-13-2022-017 | 主题分类 | 会计类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 文 号 | 闽财委审厦〔2022〕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时间 | 2022-07-15 |
标 题: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闽财委审厦〔2022〕9号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王增明。
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44号B708之三。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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