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2-02-13-2024-018 | 主题分类 | 会计类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 文 号 | 闽财委审厦〔2024〕9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时间 | 2024-11-07 |
标 题: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厦门恒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闽财委审厦〔2024〕9号
厦门恒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厦门恒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厦门恒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事务所的合伙人如下: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
||||||||
丁治业 |
410300340001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7 |
7 |
是 |
是 |
丁世清 |
110004910002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15.4 |
15.4 |
是 |
是 |
三、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为丁治业。
四、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五、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不含证券/期货业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70543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