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2-02-13-2025-014 主题分类 会计类
发布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文 号 闽财委审厦〔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08-08 发布时间 2025-08-08
标 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08 09:20
字号: 分享:

  闽财委审厦〔2025〕9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龚勇。

  三、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5号605单元之一。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广东省财政厅,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4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0号闽ICP备0705438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