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12-02-03-2017-007 | 主题分类 | 税政类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税政处 | 文 号 | 厦财税〔2017〕12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5-27 | 发布时间 | 2017-05-27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 ||
厦财税〔2017〕12号
各区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各区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局、直属分局:
为支持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厦门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现予以公布,执行时间为
附件:厦门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厦门市红十字会
2.厦门市思明区红十字会
3.厦门市湖里区红十字会
4.厦门市海沧区红十字会
5.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
6.厦门市翔安区红十字会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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