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000-09-09-2018-003 | 主题分类 | 税政类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税政处 | 文 号 | 2018年第10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0-24 | 发布时间 | 2018-10-24 |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 ||
| 有效性: | 有效 | ||
2018年第10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二批)名单:
2.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3.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4.厦门恩斯特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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