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2-02-06-2016-001 | 主题分类 | 行政政法类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 文 号 | 厦财行〔2016〕19号 |
成文日期 | 2016-05-10 | 发布时间 | 2016-05-10 |
标 题: |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
厦财行〔2016〕19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管委会)财政局:
近期,财政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差旅住宿费标准已细化到地市。根据《厦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住宿费限额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印发给你们,该明细标准作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各地差旅住宿费的上限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在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今后标准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更新。
厦门市财政局
抄送:财政部。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
主办单位:厦门市财政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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