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5-11-06 10:29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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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5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落实各项积极财政政策,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助力我市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1-9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758.9亿元,增长10.0%,其中:地方级收入458亿元,增长11.4%。财政总收入增幅全省第二,地方级收入增幅全省第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7亿元,增长10.3%,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做好预算收支工作的同时,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转变财政扶持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在省内率先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以“拨改投”的创新方式支持产业发展,七只产业子基金和前海母基金签约落地。二是加大技改科研投入。安排500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制定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提高到1.5亿元。三是整合分散资金、政策,突出集约效应。整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台经贸专项资金和政策,优化外经贸发展扶持方式。四是争取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五是落实“营改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普遍性涉企降费,20151-9月累计为企业减负近50亿元。

(二)创新财政投融资改革,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推进PPP项目试点。制定实施方案及扶持政策,印发操作文件,建立专业咨询机构库,首批10PPP试点项目启动。二是设立城市发展基金。与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工行签订总额300亿元的城市发展基金合作协议。三是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组织开展政府资产清查。设计构建轨道、城投、金圆、市政四大资产运营平台,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入选“国家海绵试点城市”和“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可获得国家三年共21亿元的资金补助。向财政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90亿元,并全部成功发行。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首次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交人大会审议,7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试点部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出台项目库管理办法,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和储备机制。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意见,引入第三方评审力量,绩效目标要求覆盖全部项目支出。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市300多个项目约7亿元纳入购买服务预算,比上年翻番。

(四)致力富美厦门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提高公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教育基建考核办法,下达考核资金1.8亿元。制定中职及高校捐赠配比政策。二是致力百姓富生态美。推进扶贫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帮扶工作。兑现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7778万元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安排2亿元补贴资金,加大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开展岛外溪流整治养护。三是提升医疗社保水平。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到5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财政扶持政策。

(五)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升财政运作效率。一是强化行政成本约束。实现“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时监控20151-9月市级“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77%;政府采购金额29.85亿元,节资率11.53%二是加强基建项目预算管理。通过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建预算指标控制,联通基建项目管理各个环节,有机衔接业主单位、代建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是大力推行简政放权。简化征地拆迁资金审核拨付流程,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责任清单。

截止目前,市财政“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搭建,有力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较好完成了“十二五”时期各项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

过去五年,我市财政收入跨越式增长,财政总收入连续五年跨越五个百亿元大关,更是省内首个突破千亿元收入大关的城市。

过去五年,我市建立岛内外城乡一体化的财政机制,统筹用于地铁、机场和“基地+众创空间”载体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提升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扎实推进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完善“5+3+ 10 现代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先后出台生物与新医药、信息消费、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向集聚化、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五年来,我市在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与广度的同时,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100亿元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丰富产业发展内涵,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质量。

过去五年,我市不断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紧紧围绕实现百姓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增加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全市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超过70%

二、今后五年工作展望和2016年工作思路

“十三五”时期,财政部门将以“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为主题,以“城市、产业和社会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建成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和财政工作的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争当财政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十三五”时期财政主要发展目标有:

1.财政经济实力不断提升,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预计2016年和2017年财政收入维持在9%左右。之后,随着经济转型升级的推进、实体经济进一步巩固以及税制调整等减收因素逐步消化,预计财政收入增收动力将逐步恢复,2018年至2020年预计增长10%-11%的区间。至2020年财政总收入预计达到1550亿元左右,年均增幅10%,地方级收入预计到930亿元左右,年均增幅10%

2.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地位更加凸显,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成效明显。基本建立财政资金绩效分类管理、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度,与国际接轨。

3.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支持高质量经济增长和民生保障水平提升。财政产业资金绩效和杠杆效应显著提升,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进一步提高。

4.财政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重点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科学设置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强化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制度。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年。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会议精神,切实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

(一)在力促产业转型中夯实财源建设。一是积极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以智能制造为扶持重点,统筹技改、生产性服务业、科技等专项资金及相关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智能制造企业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研发创新项目。二是积极引导设立若干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VCPE、并购基金,专注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和创新成长型企业,培育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在扎实推动我市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养老服务业扩围试点,支持和促进航空运输业稳步发展,打造我市区域性航空枢纽港的地位。

(二)在加快城市转型中放大财政杠杆效应。一是推动项目投融资创新,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国有资本,从管资产变为管资本,通过资产整合,探索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融通资金,实现利用市场化平台撬动资本市场。二是加快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减轻政府举债压力。三是整合盘活经营性政府资产,建立资产、资源、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营体系,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三)在深化财税改革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编审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二是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预算安排的约束,提高财政预算的统筹能力。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使用。四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规范工作流程,研究中期规划执行的绩效评价制度,推动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在致力改善民生中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把加大投入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确保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教育卫生、环境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需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在强化财政管理中防范资金风险。加快我市财政监督工作转型,探索财政监督嵌入预决算全过程。实行市区上下联动监管,调整收回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确保财政惠民资金政策落到实处。制定财政内控工作手册,确保人、财、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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