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成效及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7-10-27 17:02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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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2017年财政工作成效

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39.5亿元,增长10.7%。其中,地方级收入556.5亿元,同口径增长13%,地方级收入增幅位居全省九地市前三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2亿元,增长7.6%,完成年度预算的83.1%各项财政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稳增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减税方面。全面落实中央营改增、增值税简并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扩大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政策。

——降费方面。建立涉企收费发布平台和目录清单,取消、停征、免征涉企收费98项,主动降低社保缴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减负方面。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政策,推广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融资租赁补助等新型融资支持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加大港口收费清理力度,取消、降低引航费、伴航费等收费项目,企业港口物流费用减轻50%以上。实施工业企业用电奖励政策,发放企业稳岗补贴,降低企业用能、用工成本。

(二)促转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完善涉企扶持政策。出台稳增长扶持政策、集成电路等产业扶持政策,研究出台《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六条措施的通知》、《厦门市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若干措施》等,加快推进企业升级转型。修订对台经贸、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扶持政策等,加大企业外贸扶持力度。

——加大扶持资金投入。会同市经信局发布2017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改设备补助标准,重点对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企业技改项目进行扶持。设立“产业资金池”,促进部门内、部门间资金统筹使用。

——创新企业扶持方式。深入推进产业扶持资金“拨改投”的转变。设立百亿元产业引导基金,已设立14支子基金,投资领域覆盖软件信息、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在科技领域,试行“股权投资+直接补助”方式,给予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并配以股权投资,从无偿补贴向有偿使用转变。在现代服务业领域,设立 “跟投基金”,采用跟进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我市现代服务业。

(三)补短板,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教育方面,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教育基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名校出岛战略,进一步推动岛内外教育均衡。

——医疗卫生方面,加快复旦大学中山厦门医院、马銮湾医院、翔安医院、儿童医院等一批重大医疗项目建设,保障急需或重点学科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求,继续实施差别化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经费安排与门诊量挂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社保方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补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为全部常住人口投保巨灾保险、大病保险,受灾、患病市民最高分别可获20万元、50万元的保险赔付。

——住房保障方面,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新建成保障性住房近5万套,构建了保障性商品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房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将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纳入保障范围,被国家住建部誉为住房保障“厦门蓝本”。结合国家住房租赁试点改革,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四)强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预算管理体制。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框架。初步建立起“以支出规划约束年度预算”、“以项目库为基础编制年度预算”的部门预算管理新框架。二是理顺支出管理体系。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根据单位的业务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对一般综合定额实行分类分档管理。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标准化管理,精简整合各类项目900余项三是完善预算编制链条。将预算绩效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链条和流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推广运用代建总承包制度。对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运用代建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建设模式,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经费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建设质量。

——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建成交警罚没收入网上自助缴款平台,在非税收入缴款业务中引入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便利相对人缴款。建立惠企政策索引平台,将30家涉企部门制定的扶持政策在平台上统一发布,为企业提供项目申请、受理、审核和查询“一站式服务”。

二、2018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培育财源

1.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一是加力实施减税降费。有效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社保、工会等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提高产业扶持精准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布局,统筹资金重点投向集成电路、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优势产业。围绕“补设备、补品牌、补成果、贴利息、贴电价、贴税收”,优化扶持资金投向。

三是加大创新驱动支持力度。降低研发门槛,完善研发补助、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财政奖补措施,适度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

2.加快发展总部经济

一是继续做好重点总部企业的跟踪服务,提前对接,鼓励企业将更多税收增量转移至厦门。

二是挖掘新的总部税源。尽快出台新的总部经济政策,充分调动各区招商引资积极性,加快引入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在厦设立职能总部。

(二)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1.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

一是打造重大项目投资运营平台。通过注入资本金、划拨优质资产资源等形式,做大做强轨道、翔安机场等重大基建项目投资运营平台。推动平台利用融资租赁、企业债、中期票据、永续债等手段进行市场化融资。同时,利用好厦信“资金池”,提升盈余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平台资金成本。

二是推广保障房滚动开发建设运营模式。新建保障房项目原则上采用“国企资本金注入—国企市场化融资—后期资产运营资金回笼—项目滚动开发”的建设管理运营模式。综合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开展项目租售混合运作。

三是改进财政投融资项目建设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项目业主责任制,健全财政投融资项目代建单位考核奖惩机制,强化投资、质量、进度控制等方面的激励约束,加强对项目的必要性、施工方式、工程用料合理性的审核,降低保项目建设成本。

2.建立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

一是推动社会事业领域财政补助“暗补”改“明补”。教育方面,以公民办一致、“可携带”为导向,建立健全“生均补助+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体系。医疗卫生方面,探索按“因素法”分配医疗机构财政补助。统一公民办医疗机构补助模式。

二是完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奖补政策。教育方面,推动出台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优质幼儿园、优质高中、高职教育的投资奖补办法。医疗卫生方面,完善社会资本办医贷款贴息政策,适当上调年贴息额、放宽贴息年限。

(三)改进财政支出管理,提升资金效益

1.加大支出政策梳理整合力度

一是加快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建立专项支出政策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清单目录。

二是健全支出政策和项目评估机制。每年选择部分中长期支出政策或重大项目进行滚动评估,及时进行项目调整。

2.强化财政部门审核职责,理顺财政与主管部门权责关系。

一是明确财政部门审核职责。把财政审核监管重点放在立规矩、建制度、定标准、提绩效,前端管好政策制定、预算审核和分配,后端通过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把控政策实施、资金使用效果。

二是提高主管部门预算自主权。根据权责对等、激励相容原则,赋予部门更大的预算项目决策权、预算调剂权、资金调度权、资产管理权,调动部门积极性

(四)继续做好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一是继续跟踪航材关税减免、创投企业股权投资额抵扣所得税、集成电路企业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等税收优惠等政策,主动做好汇报沟通,推动政策尽早落地,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财税政策环境。

二是及时了解中央税收改革方向,强化与企业的联系合作机制,前瞻性做好政策研究储备。

三是大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一方面向财政部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另一方面指导部门做好项目策划,有效协同市直各部门抓紧向上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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